我省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实现阳光分配
2012-07-21 09:51:2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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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20日电(记者席敏)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山东各地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机制,实现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满足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群众的需求。
近日,记者在山东省滕州市看到,当地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康花园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这个项目规划总用地247亩,其中一期工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79套,廉租住房350套,公租房50套,预计今年10月份竣工交付。
据滕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新介绍,今年5月15日,滕州市采取住建、纪委、民政、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参与监督的方式,对1079套经济适用房进行公开摇号选房,并通过当地电视台对摇号过程进行现场直播。“确保整个分配过程置于监督之下,目前1079套经济适用房入住家庭已全部确定。”刘新说。
为了充分实现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功能,滕州市还加强后期监管,对已纳入住房保障的家庭实行入户动态考核,了解掌握住户的居住、收入和人口等情况,对不符合保障条件和出租、出借、闲置保障性住房的,清退出保障范围。目前,滕州市已累计清退189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
位于山东省北部的滨州市制定了详细的保障性住房报名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多级审核,已形成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体制,并实行全过程公开、全社会公示、全方位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定期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对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进行复核。”滨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臧爱国介绍说,根据复核结果进行调整,对复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在山东青岛等城市,当地住建和房屋管理部门还通过完善与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公积金、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的信息整合对接,力争使住房保障工作中涉及的各类信息的比对和审核更加快捷和准确,确保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环节公开、公正、公平。
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山东各地今后还将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坚持以人为本,合理设置住房保障退出条件,实施阶梯式租金标准,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通过停止补贴、提高租金档次、退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实现退出,实现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和有效发挥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