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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农村集体土地将有“身份证”

2012-07-08 16:47:39   来源:齐鲁晚报   
      7月4日,记者了解到,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近期,滕州市国土局启动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据了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
      根据相关要求,到2012年年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到2013年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基本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记者了解到,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共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检查等阶段完成。在准备阶段,成立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滕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在实施阶段,进行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和数据库及地籍管理系统建设。
      滕州市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不仅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对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的确认,可以起到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有利于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存在的土地权属纠纷;有利于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有利于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最终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有利于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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