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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5.5亿元实施优抚安置

2012-05-23 14:05:57   来源:枣庄晚报   

         21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作为山东省政府承诺为民办35件民生实事之一,全省今年将积极落实45.5亿元,确保城乡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三项政策落实。
        其中,落实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全省年需资金约35.3亿元;落实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政策,全省共需资金约3亿元;落实城乡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全省年需资金约7.2亿元。
        山东省民政厅厅长张国琛在落实好优抚安置三项政策会议上指出,除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部分,市、县两级财政需承担10.3亿元。各地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认真测算落实政策的资金需求,算准当地财政应承担的资金数量;另一方面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确保所需资金足额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尤其是新增加的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必须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市一级财政要适当提高本级财政资金分担份额,并对优抚安置对象较多、财政状况较差的县(市、区)在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确保新的安置政策落实到位”。
        张国琛表示,落实优抚安置三项政策,涉及人员众多、工作环节复杂、社会高度关注,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服务规范,完善工作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和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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