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职能 服务“幸福新枣庄”
2012-04-12 08:46:44 来源:枣庄日报
4月10日,枣庄市法院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去年的工作,表彰了先进,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枣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伟出席并讲话,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主持会议。枣庄市领导邓滕生、蒋英建、梁宪廷、周杰华、孙欣亮,枣庄市法院院长惠从冰出席会议。
陈伟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枣庄市各级法院忠诚履行司法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服务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围绕城市转型制定了20余个规范性文件,协助党委、政府解决了一些难题;依法履职呈现新局面,全市法院的一审裁判正确率、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案件执行率等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维护稳定做出新贡献,为转型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锻炼出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法官队伍。
陈伟要求,各级法院要坚持以服务中心为主线,努力为建设“幸福新枣庄”提供司法保障。要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加大普法宣传,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企”等活动,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围绕五大战略定位,依法履行职能,推动工作创新。特别是我市作为全国18个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可以先行先试、封闭运行,在“摸着石头过河”中必然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要深入研究,做好预案,积极应对。要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在加快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积极参与棚户区和旧城改造,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房屋拆迁等工作;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要协助抓好市南工业区改造,通过破产、重整、和解,引导落后产能有秩序、无震荡地退出市场;在项目建设、企业帮包工作中,要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陈伟强调,要坚持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目的,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要以公开促进公平正义,积极推动“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依法保障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以平等体现公平正义,强化居中裁判的理念,对所有合法权益予以平等保护,真正做到一视同仁,不偏不倚。要以法治保障公平正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执行政策与适用法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三个关系”,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化解的每一起纠纷、采取的每一项措施,都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
陈伟指出,要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强化审判职能,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做到“宽严相济”;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使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强化诉讼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各类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定纷止争、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讼罢人和。要强化便民服务,实行繁简分流、快速裁判,努力解决告状难、申诉难等问题;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节省的诉讼服务,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陈伟强调,要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各级法院要紧紧抓住能力建设这个关键,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广大法官要进一步坚定法律信念,树立群众观念,强化廉洁自律。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为法院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张术平在会议结束时强调,当前枣庄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越是在这样的历史时刻,越需要良好的司法保障。全市各级法院要更加自觉地服务于建设“幸福新枣庄”这个工作大局,围绕加快城镇化进程、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市南工业区改革发展、棚户区改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创新司法工作方式,为城市转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严守“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严格依法办事,文明办案,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要高度关注群众关心的困难问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党政要支持法院依法开展工作,帮助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解决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法院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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