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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一小区配套买的燃气炉质量有问题成摆设

2012-03-07 10:02:30   来源:枣庄网整理   
      “我们最近正在咨询关于集体供暖的事情,打算把原来的燃气炉取暖取消,可还没有和开发商协商好,这个问题困扰着众多居民。”3月5日,滕州市贵和花园小区的居民告诉记者。原来,贵和花园小区的居民在2007年买房时,按照合同也购买了安装好的取暖燃气炉。当年冬季,部分居民家中的燃气炉出现不热的情况,怀疑燃气炉质量存在问题,居民就停止使用燃气炉,138户居民找开发商讨说法,可一直到目前也没有任何结果。
      燃气炉爆炸,居民不敢用
      3月5日上午,在滕州市贵和花园小区,居民讲述了他们无法取暖的遭遇。记者了解到,贵和花园小区总共9栋居民房,共有384户。2007年7月,贵和花园小区的业主陆续入住该小区,实际住户383户。“当时,我们买房子的时候,取暖用的燃气炉是和房子一起销售的,不买燃气炉也就无法买到房子,单单燃气炉就4360元。”1号楼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
      在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上,记者注意到,第十三条交接手续中提到,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燃气炉等费用,并在接受该商品房的同时,将费用交给出卖人。而在商品房销售价格表上记者注意到,燃气炉的价格为每户4360元。
      购买房子后的当年冬季,也就是2007年末,居民陆续使用燃气炉进行取暖,可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效果并不是很好。“我家的燃气炉就使用了不到一个星期,还出现了很多事情。”6号居民楼2单元的柴女士说,那年刚刚使用的时候,仅仅有一点热乎,没过几天就出现问题了,当时花了100多元的维修费。“维修后的一天晚上7点左右,厨房的取暖燃气炉突然爆炸了,幸好当时没人在厨房。”柴女士至今还心有余悸。
      柴女士家的燃气炉炸了,这在小区内引起了波动。没过几天,小区内的赵先生家中的燃气炉也炸了。“那年冬季,有4户居民家中的燃气炉爆炸,让其他居民人心惶惶。”该小区物业公司保安告诉记者,随后,多数居民便停止使用燃气炉取暖。

      抽样检测,结果竟不合格
      2008年,该小区的138户居民集中向开发商反映这种情况,并且走上了维权之路。“我们先后找到滕州市人民法院和枣庄仲裁委员会,在鉴定费等方面,花了数万元,到现在还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李树金告诉记者。
      2009年9月,依据居民的申请,滕州市人民法院和居民随机抽取了2个燃气炉,送至浙江省计量科技研究院做质量鉴定。在质量鉴定报告上,其结果写着“1、两台壁挂炉均存在故障,无法依据GB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进行性能检测,因此对壁挂炉的耗汽量大、温度达不到说明要求问题无法做出鉴定;2、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壁挂炉控制系统(包括集成线路)出现的故障与控制系统元件的可靠性较差有关;3、壁挂炉接地措施在制作上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GB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相关要求。”
      在做出鉴定后不久,滕州市人民法院根据购房合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提交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方式解决。”驳回了138人的起诉。居民因此到枣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有的燃气炉已被贴上封条
      小区建成后,计划使用的是燃气炉取暖,所以也没有铺设管道进行蒸汽取暖。“自从燃气炉废弃后,大家都想办法各自取暖。”小区居民反映,有的用空调,有的用其他取暖器。
      “2009年,原来的燃气改成了天然气,居民家中的燃气炉也无法正常使用。如果想使用,需要更换炉子里面的设施。”居民反映,后来因种种问题,燃气炉被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贴上了封条。在居民家中,记者注意到,燃气炉开关阀门上确实有封条。
      关于贵和花园小区原煤气采暖炉停用一事,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检稽查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全市居民用上放心气、安全气,公司每年为全市燃气用户定期免费提供一次燃气室内外设施的安全检查服务。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燃气公司对于在安检过程中发现私自改装燃气管道、软管过长等影响自身及周围住户安全的行为,工作人员会到现场告知用户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在口头告知无效的前提下,为保障公共安全,工作人员就会在存有安全隐患的设施上加封条,禁止用户继续使用,终止其不安全行为。

      如果集体供暖 每户至少再花一万多
      在讨说法的同时,居民也开始寻找更好地供暖方式。
      2011年末,居民无法忍受没有供暖所带来的寒冬,于是到供暖公司咨询铺设供暖管道的情况。
      “到热力公司咨询了,可答复让众人都感到失望,因为安装费用很高。”李树金说,2012年元旦,在小区公示了集体铺设管道所需要的条件,以及相应的费用等情况。居民重新集体取暖还需花钱,该小区有三种不同面积的楼房,分别为88平方米、110平方米和135平方米。如果按照100平方米计算,居民需要交纳的费用分别为5500元的开户费、3000元的取暖配套费、6000元的室内管道和暖气片费,以及当年1900元的取暖费。
      “至少需要1.5万元,居民才能够享受到集体供暖的温暖。所以,公示出来后,大家铺管道取暖的积极性顿时全部消退了。”李树金无奈地告诉记者。

      走法律程序 等待仲裁结果
      2008年以来,居民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该问题未果,但一直坚持走正常的道路来维权,希望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138户居民现在找的是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代理律师告诉记者,138户居民中,其中有13户居民只有购房发票,但没有购房合同,这可能在仲裁上与其他住户有所不同。现在,枣庄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该案子,应该很快能够给双方一个合理的答复。
      该小区是由滕州市城关镇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该公司一名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其中的情况。燃气炉是房屋的配套设施,在合同上有明确的说明。“燃气炉是由济南的一家公司生产销售的,在质量上面,出厂时应该得到检验。如果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生产厂家应该负有责任。”
      该负责人介绍,合同中有说明,如果出现问题,双方需要到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在滕州市人民法院不符合合同要求。另外,法院和居民去鉴定产品质量也存在问题,首先是开发商和燃气炉销售商不在场,抽取的两个燃气炉没有说服力。“送到浙江去检测的本来就是出毛病的两个产品,让他们如何来鉴定使用是否正常呢?鉴定报告上,也有明确的说明。所以,鉴定报告没有说服力。”该负责人表示,他们愿意走正常的司法程序,来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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