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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警方破获拐骗少女卖淫案三嫌疑人被抓

2012-02-06 13:32:59   来源:枣庄网整理   

      近日,市中区警方破获了一起拐骗案,犯罪嫌疑人孙某男伙同两名“90后”李某某和王某某,将今年刚刚16岁的孙某女拐骗至苍山、滕州等地,实施言语恐吓、暴力殴打等手段,强迫孙某女卖淫。1月31日凌晨,3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网。
      2011年4月的一天,一对母女来到文化路派出所报案,女儿孙某女称她被3个人强迫带到苍山卖淫,她是自己找机会逃出来的,希望派出所的民警能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给自己一个说法。
      接到孙某女母女的报案,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将孙某男列为网上逃犯,对其进行抓捕。2011年11月27日,派出所的民警们在文化三村巡逻时,看到一名男子的相貌和在逃的孙某男极其相似,于是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核实,发现他正是犯罪嫌疑人孙某男。根据孙某男的交待,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并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于今年1月31日,在山亭区的一家宾馆内将李某某和王某某抓捕归案。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孙某男、李某某和王某某是2011年4月在一家游戏机厅玩游戏的时候认识的。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待:“我们3个人认识没多长时间,孙某男找到我们俩,说是有个赚钱的好法子,他给我们俩介绍一个女孩,也就是孙某女,说是让我们先故意跟她接触、谈朋友,然后利用她对我们的信任,说服她去卖淫,挣来的钱,我们3个人平分。之前我和李某某并不认识孙某女,只知道她是和孙某男的女朋友一起在中天步行街一家饭店打工的,当时我们正好很缺钱,就准备试一试。李某某先去‘挂’的她,他们在一起也就四五天,李某某就让我再去‘挂’她。我对她承诺说我很喜欢她,不会不要她,但是我们俩现在都太年轻,没有钱,没法在这个社会上立足,所以希望她能将‘第一次’卖个好价钱。孙某女并不同意,但是我的这个计划仍在继续进行。我以一万元的价格成功地找到了一名买主,但是买主看到孙某女以后,对她并不满意,这次的‘生意’也就没做成。我们俩继续接触半个月以后,我就联系不上孙某女了,只是听说她被孙某男和李某某带去苍山卖淫了。”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介绍,“有一次,我、孙某男和孙某女一起吃饭,其间,孙某男说到孙某女欠了他两万元钱,具体是怎么欠的我也没有细问,当孙某男提出让孙某女去卖淫挣钱时,孙某女哭得很厉害,我就吓唬她说孙某男很厉害,最好不要得罪他,否则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没想到她真的被我吓倒了,跟着孙某男到了苍山。过了几天我也跟过去了,本想去要点钱,最后孙某男说孙某女并没有接到很多生意,再加上他给孙某女买漂亮衣服、做头发也花了不少钱,所以只给我分了50块钱。”目前,三人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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