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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人的传销大案在滕州遭诉

2012-02-03 09:58:18   来源:鲁南在线   

      近日,滕州警方依法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嫌疑人邱某、江某、庞某、易某、郑某、黄某某、廖某某等7人移送至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至案发时“CR”传销组织已发展会员3000余人。据了解,该案是我市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发展会员最多的传销案件。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1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湖南省衡阳人邱某、江某和辽宁省沈阳人庞某、易某、郑某等人对外宣传“CR”(中文名:资本通路的网络传销组织为平台)公司,以投资加拿大金矿、旅程网、电讯4G、黄金外汇、PE(私募股权)出售未上市的“CR”股票等经营活动为名,骗人以缴纳6160元(880加元)、12320元(1760加元)、24640元(3520加元)不等金额的入会费,成为“CR”传销组织会员;而后以“六级会员(银卡、金卡、钻卡、钻董事、翡翠董事、皇冠董事)”左右双区的形式发展下线,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从中获利。邱某为“CR”传销组织的主要策划、组织、发起、宣传、协调、积极参加者;江某、庞某、易某为“CR”传销组织的关键组织、宣传、协调、积极参加者;郑某为“CR”传销组织的关键协调及积极参加人员。
      至案发时,“CR”传销组织已发展会员3000余人。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福建省三明市人)、廖某某(广东省廉江市人)为CR网络传销活动积极提供协调、管理及CR会员平台后台服务,在该传销活动中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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