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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警方智破三宗连环绑架案

2012-01-19 18:33:40   来源:枣庄网整理   

      因为赌博输光了钱,济宁微山县四名青年便将黑手伸向单身行人,他们驾驶一辆面包车,持砍刀、棒球棍、自制手枪等工具窜至滕州市官桥镇及市区,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绑架单身行人,作案3起,勒索现金2万余元。1月5日,当4名犯罪嫌疑人再次准备作案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放学途中被绑架  
      李某是薛城区一所高中的学生,2011年12月31日下午6点左右,李某放假回家,乘车至滕州市柴胡店镇时,他给爸爸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半小时后到达官桥汽车站,让姐姐到车站去接他。李某到达车站时,发现姐姐还没有到,他不想在车站独自等待,而且车站离家并没有多远的距离,所以他决定先步行回家。可是,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半路上,他被突然上前的几名陌生男子劫持。接到绑匪索要2万元钱的电话后,李某家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讨价还价”巧周旋  
        接到报警后,滕州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和官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李某家中了解情况。民警经与李某家人座谈,了解到李某社会交往简单,不存在因仇报复;平时他手中也没断过零用钱,不存在因经济纠纷遭绑架的可能。根据绑匪明确提出索要2万元的情况,警方经过全面分析,大胆认定这应该是一起以敲诈钱财为目的的绑架案。民警在李某家了解情况期间,绑匪不断通过李某手机给他爸爸打电话,几乎每隔10多分钟就打一次,声称要2万元钱,否则不放人。针对绑匪诈钱心切的心理,警方一面伪装成被害人亲属,巧妙与绑匪周旋,引蛇出洞;一面组织警力,布控全市自动取款机,如果绑匪提出汇款交易,就锁定取款地点,随时出警抓捕。当日晚11时许,绑匪又往李某家打电话,催促李某家人往其银行卡汇钱。为赢得破案时间,民警称一时没有闲钱,需要时间来筹借,并希望绑匪降低赎金。经“讨价还价”,赎金由2万元降至1.4万元。由于狡猾的绑匪是在异地取款,无法确定绑匪最终的位置,因此确定绑匪的具体活动区域成为案件突破的关键所在。 
    公安紧急破案 嫌疑人竟又作案  
      2012年1月1日,民警经调查得知,汇款至李某银行卡的1.4万元,分别被绑匪从济宁市微山县的三个银行营业网点取出,每次都是在打到卡内不久后就被取走。钱到手后不久,绑匪兑现承诺,放了李某。1月1日凌晨1点多,民警和李某的家人在滕州汽车西站北侧不远处,见到了被绑架6个多小时的李某。

      当民警对该起案件调查时,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1月2日晚上9点左右,滕州市二中新校区附近,某工厂职工张某被劫持,且肩部被砍伤。受害人张某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要求,让家人向自己银行卡内汇款2万元。正当民警对两起案件并案调查时,1月4日晚上8点左右,又有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在滕西中学附近被几名男子持刀、棍等工具劫持,所幸他极力反抗成功逃脱。 
    再次踩点作案被抓获 
      5天的时间里,三起绑架案的特征都极为相似。滕州市公安局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参与制定抓捕方案,誓将绑匪抓获归案。随后,民警根据绑匪的取款地点对滕州及周边城区进行大范围排查,初步锁定微山县欢城镇的几名犯罪嫌疑人。

      1月5日下午4点左右,犯罪嫌疑人再次来到滕州踩点准备作案时,刑警三中队、四中队和官桥派出所民警在一家面馆内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车辆一部、砍刀、棍、自制手枪等作案工具。随后,民警又在微山县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警方介绍,被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石某、石某某、朱某某、宋某某均为微山县欢城镇人,年龄最大的29岁,最小的21岁。其中,石某和石某某曾因犯案受过处分,目前均在缓刑期间。4人因赌博欠下高利贷,想通过绑架人质弄钱花,经过预谋,他们蛰伏在城郊偏僻路段,见有单身行人经过,遂拿出刀子,蒙住对方眼睛,将其挟持到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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