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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对停车位编号 小区私设地锁可罚5000元

2013-11-07 09:16:49   来源:新京报   

      公安交管、住建、城管三部门将分别对应管理道路、居住区和其他公共区域三类地区的私设地桩、地锁行为,对该行为将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在当事人不在场或拒不拆除的情况下,有权根据行政强制法强制代为拆除。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对已经出售的小区地下车位,所有者办理了产权,因此属于个人所有,可以安装地锁。未取得所有权的主要是地上车位,因为地上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归业主共同所有,那么小区内已经设立并出租给部分业主的停车位是否也不合规?一位物业管理专家表示,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如何使用,应该由业主大会决议或共同决定来确定。当然,现在也有小区采用的是不固定车位,先到先停的方式。

      路侧车位逐步实行电子收费

      关于道路停车泊位,《办法》规定,应采用协议经营方式,通过协议方式明确经营管理双方的权利义务、期限、终止协议的情形等主要内容,并对道路停车泊位内的车辆逐步实行电子计时收费。对于出现严重服务质量纠纷、擅自转包转租、未按承诺标准提供服务等行为,专管部门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一位停车管理的内部人士介绍,过去道路停车泊位采用的是备案制,即某个停车公司如果要进行收费业务,必须到交通委备案。而今后的协议经营方式,是要与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委托经营的协议,这样责、权、利会更加清晰。

      对于电子计时收费,东城、朝阳、西城已试点地磁感应收费。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试点结束后,北京1396个路侧停车场、54793个占道停车位将全面实施电子计时收费。

      专家表示,基于地磁感应的电子收费可实时反映某个车位是否有车,这也为将来实行的电子停车“地图”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

      ■ 探访 停车员:电子收费不如人工方便 电子收费仍无法避免车主少缴费、拒缴费的问题

      通过埋在停车位下方的地磁传感器、停车管理员手中的POS机,以及附近的监控探头,一些路侧停车位实现了“三位一体”的自动计时、电子收费。目前,东城、朝阳、西城部分道路已在试点电子收费。10月中旬,新京报记者多日探访电子收费试点道路时发现,多数受访停车管理员嫌POS机不方便,同时,电子收费仍难阻止停车少缴费、拒缴费的问题。

      收费后再刷卡延长收费流程

      车主停车后,停车管理员只要瞅准车牌号,在手里的POS机上按几下,一张计时标准具体到秒的停车凭条就能打印出来。“顶多两三秒工夫。”朝阳区东大桥路一名停车管理员说。

      但多数受访停车管理员感觉,还是人工收费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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