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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梦鸽指控系诬告 受害人为公司行政秘书

2013-08-09 10:55:34   来源:新京报   
      继8月6日到北京市公安局提交指控涉案酒吧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的控告书后,昨日,李某母亲梦鸽公布相关内容,直指儿子等人是在杨某(轮奸案受害人)挑逗下发生的“性交易行为”。

      对梦鸽所公布的内容,酒吧负责人称之为“诬告”,将会起诉。

      梦鸽公布内容曝更多细节

      昨天,梦鸽主动公开了相关内容细节,称要还原事件真相。

      其内容中多处细节与此前某媒体的报道内容完全相反。梦鸽称酒吧经理明知是未成年人仍给开包间,并“积极安排”受害人杨某及另一名女孩徐某陪酒劝酒,过程中还不时用抚摸未成年人敏感部位进行挑逗。此前,媒体报道是李某等人主动要找陪酒小姐。

      而对于开房细节,梦鸽称杨某是“装醉”,在房间里“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并称2000元是按照约定给的“嫖资”。其所公布内容中,未提及杨某是否被殴打。

      梦鸽还称,事后酒吧人员曾连打5个电话,要求李家出50万,还给李双江发“威胁短信”。而此前媒体披露的细节是,张等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决定私了。

      律师称涉受害人隐私无权公布

      “梦鸽公布相关内容的行为是经深思熟虑,有扎实证据支持的。”昨天,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说,梦鸽选择公开相关内容是她的权利,他尊重梦鸽的这一行为。

      至于梦鸽此举是否为了给儿子李某轮奸一案翻案,兰和说,一案归一案,梦鸽有权利向违法犯罪事实进行控告。而对公布这些内容将对李某一案产生的影响,兰和不予置评。

      在获知梦鸽公布相关内容后,受害人杨某代理律师田参军,也通过微博表示,梦鸽有权控告,但是无权公布相关内容,因为涉及杨女士隐私。

      对此,兰和态度也很坚决,“欢迎他告,尊重他的诉权,我们可以到法庭当庭对垒。”

      延伸阅读:酒吧负责人:一直正规经营 梦鸽完全诬告

      GlobalClub一相关负责人回应梦鸽指控称,酒吧经营多年,一直正规经营,如果存在卖淫嫖娼,自己和酒吧可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梦鸽也要承担诬告责任。

      “她这是实在没招数可使了!这完全是诬告,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该负责人透露,警方已经调去了酒吧录像,录像显示杨女士是喝醉了,连拉带拽被拖走的,公安系统也不会看不出来,他们相信警方的调查。

      该负责人确认称,杨女士是一公司行政秘书,半工半读,有时候来酒吧喝酒,在酒吧能拼桌喝酒、交个朋友也正常,没想到会被轮奸后又遭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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