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确认尽早启动海域划界谈判
2013-06-28 09:23:02 来源:新华网
双方为实现2015年贸易额达到3000亿美元目标,将持续扩大两国间贸易。双方积极努力,逐步实现贸易平衡。积极支持对方国家主办各种展会,并鼓励更多企业参与。
双方一致认为,签署高水平、全面的中韩自贸协定,将有助于两国建立贸易投资的相关制度性安排,符合未来两国经贸合作和构筑两国间战略互信的需要。双方将为推动谈判不断取得进展而加强努力。此外,双方将在中韩日自贸协定(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亚太贸易协定谈判、大图们倡议(GTI)、中韩日泛黄海经济技术交流会议等亚洲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密切合作。
双方重申对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支持,继续努力推动多哈回合谈判,维护多边贸易体制良好发展。
双方基于随着贸易投资增加有必要增进经贸合作的认识,将通过召开中韩投资合作委员会等各种契机,举行两国商务部长会谈,建立司局级经贸合作协调机制,加强两国间贸易投资合作。
双方将通过两国地方政府加强多层级、多种形式的地方经济合作,支持建立产业合作园,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双方将为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继续合作,加大努力扩大相互投资。共同努力扩大中国企业对韩投资和韩国企业对华投资,特别是相互对新兴产业领域和对中国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投资,支持韩国企业参与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双方将进一步活跃中韩经济部长会议、中韩经贸科技联委会、贸易务实会议等主要经济协商机制,并继续发掘新的合作领域。
双方将加强品牌、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的合作,共同开展企业交流、培训等活动。
双方将加强高新技术领域合作,继续轮流举办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中韩雇佣许可制相关努力。
双方一致认为,在为增进两国间贸易、投资营造更加友好的环境方面,企业社会责任(CSR)活动作用十分重要,双方将积极推动开展有关活动。双方支持韩国中国商会和中国韩国商会的工作,相关部门将不定期与商会和投资企业举行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双方欢迎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大韩民国关税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与大韩民国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认证企业制度的互认安排》(AEO互认安排),期待这有助于今后两国企业通关便捷化和扩大贸易。
(二)面向未来的合作领域
双方商定,为加强信息通信领域合作,决定在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韩国未来创造科学部间建立中韩信息通信合作部级战略对话,定期就信息通信、网络安全、互联网地址资源管理、国家信息化、云计算等双方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
双方同意推动两国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就培育未来移动通信技术,特别是就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及新业务等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