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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遣送制度废止十年 “中国式救助”新题待解

2013-06-22 15:33: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10年前,中国以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取代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制度。10年间,“中国式救助”在方式和理念的转变中,一些新矛盾、新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破解。如何让流落街头的饥寒者获得制度之暖,10年转变之后,这个问题依然需要思考。

      “中国式救助”的十年转变

      10年前,2003年3月17日晚,在广州打工的湖北籍大学生孙志刚因缺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3月20日被收容所员工殴打身亡。这起发生在收容所中的案件,引发了中国社会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

      10年前,救助管理机构在中国被称为收容遣送站,由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管理,为了救助流浪汉和乞讨者,帮助所谓城市无业游民返回家乡。但是,在实行过程中,部分收容所员工不但不救助弱者,反而对被收容者进行敲诈勒索甚至辱骂殴打。

      孙志刚离世3个月后,2003年6月20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公布,40天后,饱受争议却实施20年之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至此,以“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为原则的救助管理制度取代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救助管理站也改为直属民政部门,公安机关不再参与管理。

      根据官方数据,自2003年8月1日至2012年底,全国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564.5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35.8万人次,危重病人、精神病人64.1万人次,残疾人103.8万人次,老年人165.3万人次,跨省接送83.3万人次。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10年来,虽然有些问题还亟待解决,但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分类救助,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现了由强制收容遣送向关爱救助服务的转变。

      但是,告别收容遣送制度10年之后,“中国式救助”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正日益复杂尖锐,实施10年的《救助管理办法》,其中的缺陷和漏洞也正透过一件件社会事件备受争议。

      “不愿接受救助”和“得不到的救助”

      2012年11月16日,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街头,5名男孩因在垃圾箱内生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而就在半个月之后,河南郑州连续发生了两起农民工和智障患者露宿街头而死亡的事件。这几起悲剧事件让公众再次聚焦有关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审慎地进行思考和讨论。

      根据目前的《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在很多专家看来,法定救助对象与社会救助需求群体之间的脱节,让“救助管理”实际上处于“没有服务对象”的尴尬境地。

      “目前这个救助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偏窄,因为它等于定义了必须是流浪乞讨人员才能进行救助。”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比如,露宿街头的农民工,他们或是被偷被抢,或打工无着,或治病无钱,他们不是长期流浪或者乞讨,只是一时遇到困境需要救急,但是按照目前的救助办法,他们却不在救助范围内。

      马怀德说,需要救助的对象不在法定救助范围内,而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城里磕头,村里盖楼”的职业乞讨者大量存在。他们以乞讨为收入来源,自己也不愿接受救助。“当然,对于那些强制他人进行乞讨,强制未成年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乞讨,甚至以此牟利的,要加强打击力度。”

      据《瞭望东方周刊》今年年初的报道,调查显示,街面流浪乞讨人员中约70%是职业乞讨人员,这部分人员以乞讨为职业,通常租房居住,不愿接受救助;另有20%是遭遇困境流落街头,又不知道有救助机构的人员;其他约10%则是智力精神残疾人。

      马怀德说,目前这个运行10年的《救助管理办法》,也应该进行调整完善,“首先就是把救助的范围适当扩大,救急不救穷”。

      救助站困境: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常来

      近些年,在城市救助的实际工作中,救助工作人员也在抱怨,流浪乞讨拒绝救助的现象越发突出,一些被救助者在救助站待上几天后就重返街头。2012年12月,河南漯河民政局长单膝跪地劝说流浪老人接受救助的事件,更是引发舆论热议。

      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救助管理办法》规定,自愿受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对于不愿接受救助的街头流浪人员,救助工作的开展常常存在困境。

      “除了职业乞讨人员之外,对于存在实际救助需要但又不愿去救助站的人员,政府部门也要调研他们的恐惧和忧虑,调整工作方法,提供最基本、最急需的保护性救助。”

      马怀德说,由于救助机制的信息不对称,有些需要救助的人,他们不知道救助站在哪里,甚至不知道有这种救助体系,不知道自己本应得到救助,甚至对于救助产生恐惧。

      相较于提供救助而被拒的尴尬,一些救助站甚至抱怨“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常来”。近年来,诸如“山寨流浪者救助站骗吃骗喝”、“假乞丐辗转全国救助站年收数万”的新闻报道,让那些在救助站间以接受救助为生,甚至谋取钱财的“跑站”一族走入公众视野。现行救助机制的漏洞也更加凸显。

      “‘跑站’行为就是规避法律的行为,也是反映出我们的制度设计还不够严密。”马怀德说,如果救助站全国信息联网,执行比较严格的姓名登记方式来提供救助,就能避免这种现象。

      对于现行救助制度在实施中遇到的诸多新问题,马怀德呼吁,国家层面要抓紧制定《社会救助法》。“但是如果该法短时间内还不能出台,就当下的救助工作困境来说,最需要做的是完善《救助管理办法》,让需要救助的人真正得到救助。”

      “法律要解决的是普遍性问题,在救助这个问题上,不是说我们救助的太多,出现不堪重负的问题。相反,当务之急,可能是救助的太少,真正困难的人员没有得到及时救助,很多救助场所被闲置、浪费,目前需要抓紧解决的是这些问题。” 马怀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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