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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将实现对重点用海区域全程监管 杜绝盲点

2013-04-26 15: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开展“海盾2013”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海监机构建立健全用海项目全程监管制度,强化对已处罚项目的后续监督,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执法盲点盲区,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海盾2013”专项行动在全国沿海地区部署并启动了以查处重大海域使用违法案件为目标的海监重大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加强对围填海活动的监督和引导,打击和遏制非法用海行为。

      “海盾2013”专项行动由中国海监总队统一组织,中国海监各海区、各省(区、市)海监机构具体实施,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法规、海域、纪检等部门将积极予以支持与配合,共同提升执法效能。该行动以服务和保障海洋经济发展、规范和强化用海项目监管为宗旨,坚持依法查处与服务保障并重,严厉查处重大海域使用违法案件,保障有序实施围填海,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维护国家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了三大主要任务。一、加强对区域用海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重点查处未经国家海洋局批准即实施的区域用海规划项目、区域用海规划范围内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即实施的具体单宗建设项目。二、强化工业用海区、城镇用海区、港口航运区、农业围垦区内用海项目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用海行为。三、加强对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被中国海监总队确定为挂牌督办案件的违法用海行为。

      通知要求,在“海盾2013”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海监与海域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共同做好海域监管工作。海监机构及时将立案及案件查处进展情况通报同级海域管理部门,并向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向海监机构提供相关的用海项目信息和测量数据,便于执法工作的开展。

      “海盾2013”专项行动除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外,还明确要求加强后续监督和社会监督。要求各级海监机构建立健全用海项目全程监管制度,强化对已处罚项目的后续监督,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执法盲点盲区,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舆论监督,适时向社会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发挥“海盾”专项行动的影响力和威慑作用,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用海意识。

      据悉,根据国务院2012年批准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2020年)》,将海域按照功能划分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矿产与能源区等8个区域。下一步,“海盾”专项执法行动将重点加强对这些区域内可能涉及的重大违法用海行为的查处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沿海地区发展战略有序推进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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