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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领导集体履新百日 100天10句话彰显反腐倡廉决心

2013-02-26 14:30:59   来源:检察日报    


      第五句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毫无疑问,政法工作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生活得有安全感,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但现实中存在的执法不公、徇私枉法、贪赃枉法、冤假错案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政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对政法工作的更高要求,也是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
      就在这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政法机关要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这“五大能力”直接关系到政法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亲和力、公信力。政法机关只有提升“五大能力”,努力做好政法工作,办理好每一件司法案件,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案件,实实在在地感受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就在百姓身边——
      闻其声、见其事。
      看得见、摸得着。
      得实惠、受鼓舞。

      第六句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反腐倡廉方面交上了一份沉甸甸、实在在的答卷。已经公布的消息显示,这期间有15名厅级以上干部“落马”、12名厅级以上干部被免职。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之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常”、“长”,简简单单两个字,体现了党对反腐败的清醒认识和坚定决心。
      “常”,就是经常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于腐败分子,有一个抓一个,“老虎”、“苍蝇”一起打,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贪变成大贪。
      “长”,就是长期抓。根除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当前,在不放松惩治的同时,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预防上。惩防并举,惩防一体,惩防同等重要。尤其要顺应民众呼声,借助抓作风建设的有利时机,狠刹歪风、整肃纪律、清理特权,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
      经常抓、长期抓——亮出的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和恒心;
      经常抓、长期抓——亮出的是取信于民的诚心和信心。

      第七句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任何不受制约的权力最终会走向腐败。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他指出,如果没有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那廉洁自律就将成为一句空话。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比喻朴素、形象。编织这个笼子的“材料”是法律和人民监督,并由此形成三个机制——
      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制度是根本。而落实制度的过程就是编紧“笼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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