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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1.5%批发零售额由民营商业企业实现

2012-08-16 17:09:18   来源:中新网财经频道   
      16日上午,商务部在京召开例行发布会,通报2012年1-7月我国商务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目前大约有51.5%的批发零售额是由小企业和小商户、个体经营户实现的。民营商业企业占经营单位总数的比重达到93%。
      沈丹阳表示,我国流通领域是市场化改革程度最高的领域,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主体并存的市场竞争的格局,目前大约有51.5%的批发零售额是由小企业和小商户、个体经营户实现的。民营商业企业占经营单位总数的比重达到93%,在引导生产、拉动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也被称为民间投资“新36条”。此文件发布后商务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虽然商贸流通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但我们认为还应进一步推动民间投资进入。因此,我们出台了《商务部关于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此外,商务部还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由财政资金引导的重点工程,为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等多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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