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2012-04-16 11:06:04 来源:枣庄网整理
继去年推出市属国企公车改革后,我市又对市级机关公车举起“大刀”。昨天,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温州市级机关的1400多辆公务用车将在6月底前完成拍卖。车改后,将实行限额货币补贴和远程用车市场化。
保留300余辆 拍卖处置1400多辆
此次市级机关车改范围涉及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含上述机关单位主办的协会、学会等)和市级功能区中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必须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
车改单位原有公务用车经清理后,由市车改办统一收缴,在办理国资核销手续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拍卖,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采购形式,确定车辆评估机构,对拟公开拍卖的公车统一集中评估,对符合拍卖条件的公车采取车、牌分离方式统一拍卖,车辆拍卖所得上缴市财政,牌照由公安车管部门统一收回。
据市纪委透露,此次车改涉及市级行政机关106个,事业单位207个,各类车辆1790辆。其中,除根据《意见》保留的300余辆,需拍卖处置的共1400多辆,并按照“近程货币化,远程市场化”要求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年均车补 4800-33600元不等
车改单位涉改人员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市级功能区)从事公务活动,其公务交通按职级实行限额货币补贴。
补贴对象为县(处)级及以下在编、在职、在岗人员。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繁忙程度,按20%、60%、20%的比例将车改单位分三类核发补贴,并根据不同职务分正县实职、副县实职(调研员)、正科实职(副调研员)、副科实职、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及其他人员等七档,年均车贴总额从4800元-33600元不等。
据悉,车贴为公务活动交通费用,不计入个人工资性收入,全部存入市民卡专用账户,不可提现或挪作他用。涉改人员退休(退职)、辞职或调离车改单位的,自正式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停发车贴;涉改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自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按新职级标准发放车贴;新调入车改单位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自调入次月起发放车贴。
远程用车 向服务公司租赁
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市级功能区)外从事公务活动的公务交通,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保障,并按规定报销费用。
据悉,市交运集团将组建一家公务用车服务公司,为市级机关远程和应急公务提供租车服务。车辆将在涉改车辆中优选,并以社会评估价和分期付款方式出售给服务公司。用车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接受公务用车服务,并按统一商定的价格向公务用车服务公司支付费用。
县(处)级领导干部可向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租车,并实行节约奖励政策,提倡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其他人员以公共交通方式解决,自行解决远程公务交通工具的,经审核可按公共交通费用标准给予补贴。
市纪委透露,近期我市将召开市级机关车改动员大会,并计划于今年6月底之前将改革实施到位。各县(市、区)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于2012年12月前完成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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