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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工商部门回应万元账单:不属欺诈宰客行为

2012-02-03 09:14:35   来源:新京报   

     
    网友“黑人光辉”晒的天价海鲜账单。



      本报讯 (记者李媚玲)对于此前有网友在网上晒一顿饭打7折后仍高达9000多元的海鲜账单,昨日三亚工商、物价部门执法人员,到所涉及的饭店“海岛渔村”进行了检查,随后该店停业。

       昨日上午,针对网上曝光的“海岛渔村”的消费单据,三亚市物价、工商等部门已介入调查,该店也已停业。据三亚媒体报道,网上曝光的单据显示的销售价格,明显高于有关部门公布的最高售价。

    下单前须让消费者签字

      上述该负责人表示,为了防止欺客宰客的行为,三亚市工商局强迫各个海鲜排档老板必须在下单时让消费者签名,消费者认可后才能下厨。因此,现在网上很多消费者晒出的菜单理论上可以拿到工商局投诉,但是如果菜单上已经有消费签名,这就是合同关系。

      对于海鲜排档一顿饭动辄几千上万的价格是否合理,该负责人表示,这就是属于物价局管理的范畴了,只要是明码标价,又有消费者签字,就不能算欺客宰客,也不能照此进行处罚。按照三亚工商局的规定,如果海鲜排档有欺客宰客的行为,将执行“一次性死亡”的处罚。此前网友曾质疑为何媒体质疑富林渔村曾多次被投诉而没有被查处的原因。

      另外,昨天三亚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处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昨日很多人都去询问“两年内消费凭证均可投诉”一事,但该消息并不属实,局方并未在发布会上发布这样的消息。“为了调查取证方便,投诉事件最好不要距离消费时间太长。”

    九成投诉因为价高

      “现在有九成的投诉都是因为价格高。”该负责人表示,工商局对这个问题也很头疼,春节旅游旺季的时候,即使是当地人也不敢去吃海鲜,价格确实很贵。按照三亚物价局的规定,海鲜排档出售的海鲜价格其涨幅不能高于采购价的一定比率。

      对于三亚市目前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该负责人表示,从长期来看,罗迪发这个微博对三亚是件好事。但遗憾的事,罗迪的朋友高先生并没有出示单据,而该店老板自己说没有接待这样的客人,这样工商局和物价局也无法介入调查,连其投诉的情况是否属实也无法确认。

      对于到底什么是欺客宰客,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因此,价格过高不在其列。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在处理此类投诉的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

    评:三亚“天价账单”有何玄机?

      三亚市工商部门的核查,除了“不属于宰客”的这个结论,事实究竟是怎样的?显然需要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对于网友晒出的九千元一顿的海鲜账单,昨日,三亚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经过核查该消费并不属于欺诈的“宰客”行为,已经移交给物价局相关部门处理,所涉及的“海岛渔村”已经停业。

      这位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三亚市工商局要求海鲜排档老板必须在下单时让消费者签名,消费者认可后才能下厨。该账单上有消费者的签名,表明消费者对这笔消费是认可的,已经形成合同关系,因此不属于“欺客宰客”,而价格过高问题属于物价部门的管辖范围。

      这样的“核查”结果不免让人觉得意外。因为晒单网友指认的店家否认有过这样一笔业务,否认春节期间开出过九千元的账单。既然如此,“该消费”又是如何被核查出来的呢?莫非面对工商部门的核查,老板又突然想起确实曾有八人一顿点了近40斤海鲜的事情?三亚市工商部门的核查,除了“不属于宰客”的这个结论,事实究竟是怎样的?显然需要披露完整。

      人均消费近5斤海鲜,连被指开出天价账单的店家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但在三亚市工商部门眼中,却是合情合理的事情。理由很充足——只要你签字,就代表你认可;只要你认可,就不是宰客。因为按照规定,“只有消费者认可后才能下厨”。

      店家确实在按照规定办事吗?尽管我们不能做有罪推定,先把店家放在欺客宰客的判断之下做各种推测。但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工商部门确实需要多下些工夫去调查,而不能简单因为有消费者投诉便勒令店家停业整顿,更不能凭账单上一个签名便作出不存在欺诈的判断。

      其实调查也并非难事,例如,查一下店家的交易流水、进出库记录,又或者,按网友的提示,查一查印有编号的结账单底单,看看是否真的卖出过一顿40斤的海鲜。

      最后还需要普及一个法律常识,有签字就能代表认可,即形成合同关系吗?恐怕未必。翻看《合同法》第三章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也就是说,即便签了字,如果并非本人真实意愿,或者在欺诈胁迫之下签的字,这个合同是可以被变更或撤销的。如果消费者是受到欺诈签的字,这个签字怎么能视作不存在欺诈行为的证据呢?

      当然具体这张天价海鲜消费账单是怎么产生的,目前,公众还不太清楚。“天价账单”中存在诸多不合常理的疑点,例如8个人吃了40斤海鲜,签字是否违背消费者意愿,需要当地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当然,这与价格高是两码事。改善三亚的旅游环境确实需要个案的推动,“天价账单”就在那里,这是比罗迪以及诸多网络投诉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希望当地工商和物价等部门更深入的调查,最终给公众解开“天价账单”背后的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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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店铺一股东介绍称,春节期间在店内消费四、五千元很普遍,当天的确有人在亚龙湾包厢消费吃海鲜。他表示“真是没良心,吃完饭后,我们免费开车送他们去天涯海角,还问他们觉得贵不?他们说‘可以,过年过节不算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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